发布时间:2021-09-06
近日,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评级为AAA。这是本所今年年初助力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后再次助力盐田港集团成功发行的公司债券。
本期公司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为“21盐港02”(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简称为“21盐港03”(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陈秀盈律师、黄文华律师、殷含笑实习律师。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以港口建设投资与经营、综合物流和港口配套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港口产业集团。目前,集团旗下拥有深圳东、西两大港区——盐田港和大铲湾港,盐田港区分中东西三个作业区,是全球最大20万吨级超大型船舶首选港之一;大铲湾港区与前海相邻���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是深圳西部重要港区之一,2015年大铲湾成为深圳第一个海路整车进出口口岸。盐田港集团具有丰富的临港物流及其他综合配套开发运营经验,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抢抓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双重机遇,立足深圳母港,布局国内、放眼全球,以“产业资本双驱动,转型升级走出去”为发展思路,围绕“港、区、城”进行一体化布局,致力打造公共码头综合服务商、临港产业综合服务商、产城融合综合服务商,通过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海洋经济综合体,逐梦深蓝、向海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