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7
责编|沈丽锦
排版|小广
近日,本所律师助力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总额8亿元,评级为AAA,债券简称“22盐港G1”及“22盐港02”。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利率为2.50%以及2.60%,发行利率低充分反映了发行人的实力。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陈秀盈律师、黄文华律师、彭文婷实习律师、杨继东助理及黄厚超助理。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以港口建设投资与经营、综合物流和港口配套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港口产业集团。目前,集团旗下拥有深圳东、西两大港区——盐田港和大铲湾港,盐田港区分中东西三个作业区,现在已建成大型深水泊位20个,岸线长8212米,水深达17.6米,是全球最大20万吨级超大型船舶首选港之一;大铲湾港区与前海相邻,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是深圳西部重要港区之一,2015年大铲湾成为深圳第一个海路整车进出口口岸。盐田港集团具有丰富的临港物流及其他综合配套开发运营经验,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抢抓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双重机遇,立足深圳母港,布局国内、放眼全球,以“产业资本双驱动,转型升级走出去”为发展思路,围绕“港、区、城”进行一体化布局,致力打造公共码头综合服务商、临港产业综合服务商、产城融合综合服务商,通过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海洋经济综合体,逐梦深蓝、向海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