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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动态|广和新闻 | 广和所入选深圳中院破产简易案件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1-09-15

2021年9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竞争选任破产简易案件管理人结果的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17家管理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从管理人团队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配置、工作计划、履职评价等方面进行不记名评分,深圳市中级人民院最终选定包括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在内的5家管理人作为简易案件管理人。本次破产简易案件包括企业破产简易案件和个人破产案件。


2021年9月14日上午,广和破产团队在广和所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广和所破产简易案件管理人团队会议。自2018年入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以来,广和所积极响应号召,组建了专业优秀破产团队负责有关破产清算案件。广和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童新向广和所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以往的业绩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希望管理人团队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办案流程和经验,形成一套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的工作规范。童新主任表示,深圳市已被国家列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深圳律师需要为降低破产成本、加快市场主体拯救和出清,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针对本次入选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简易案件管理人,广和所高度重视,管理人团队成员根据以往办案经验,针对团队内部如何高效管理、分工协作、积极响应国家和法院号召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等展开热烈谈论。为了更加高效有序地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程,在广和所的指导下,制定了严格的团队管理规范。

广和所会将入选深圳中院简易案件破产管理人作为新的契机和起点,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团队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保质、保量、保效率地办理好简易破产案件,不辜负深圳中院和破产案件各方主体的期望,努力为深圳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有效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