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4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提供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2021年9月13日下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委员、监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尹玉律师,应光明集团邀请,参加了光明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营启动会,并为光明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办公室成员、本部及下属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等进行了一场关于三项制度改革的专题培训讲座,讲座对法律和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与在场人员进行实时互动,取得了与会成员的热烈反响。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是华侨城集团控股的二级子集团,现有全资及控股二级企业14家,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曾荣获中国社会发展环保成就奖、深圳市第一、二届金鹏奖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 2005~2015年,连续十一年入选“深圳百强企业”,下属光明鸽公司2018年荣获“世界十大名鸽”、“世界十大名鸽餐厅”称号。下属晨光公司2017年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成为首家“供深食品”乳制品生产企业。
本项目主办律师为尹玉律师、冯苏律师,协作助理为许里旎律师助理、段鑫斌律师助理等。
以下内容转载自光明集团公众号文章
△工作营启动会现场
△广和律师事务所专家作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风险点与法律政策有关培训
会议邀请了广和律师事务所专家对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风险点与法律政策进行了培训。从厘清“三项制度”改革的法律底线与政策边界出发,分析研判制约“三项制度”改革的突出问题及其本质,并给出解决方案。
△光明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麻娟珍讲话
麻娟珍在讲话中提出,三项制度改革是整个光明集团人力资源系统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这项工作能否按期完成,完成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光明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党建责任制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质量。针对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麻娟珍提出四点要求:麻娟珍提出,光明集团人力资源系统的全体同志要借助此次工作营的学习机会,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夯实三项制度改革的制度基础,要发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和行动台账的实现与落地实施,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效推动光明集团高质量发展,向华侨城集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