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本案系承揽合同纠纷。原告从事零部件加工业务,经朋友介绍结识被告,慢慢地双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生意上也往来较多。2020年原告为被告加工产品,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图纸下单,原告按照被告的图纸进行加工并给被告送货。后经原告统计,被告尚欠原告27500元加工款久拖未付。原告多次催款但被告均未付款,不得已诉诸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院指派我主持调解。
调解过程
我收到案件后,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向原、被告发送了调解短信,告知被告本案受理法院、案号、原告诉求、原告方及调解员联系方式等,再告知原告方本案由我主持调解,可直接联系被告调解或与我沟通本案。在第二天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告沟通。被告方称,对原告起诉的具体金额不认可,原告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告自己都亏本亏了很多。另外,原告租用被告的设备,需另行支付被告10万元租金,若原告执意纠缠,被告拟向法院起诉原告支付租金!从被告处了解到被告提出的调解意见后,我向被告表明,可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以便你方的意见可以进一步与原告沟通,而后被告提供了借用设备合作协议、租用合约。在了解到被告调解意见后,确立了初步调解思路为“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消债权,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在这个调解思路的指引下,向原告方说明被告方的调解意见,要求原告方核实情况后回复我。原告方称,被告所提及10万元租金是子虚乌有,所称的十万元并非是租金,而且设备的价值,双方并未约定租赁费用,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任何款项。另外,本案原告起诉的系加工款,与被告主张的租金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也并非基于同一法律事实。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以及双方的调解意见,我从法律专业角度仔细审查证据及思考,被告证据确难以体现原告需向被告支付租金的法律事实,按双方债权债务抵消的角度调解,显然是不可能了。而此时本案调解陷入了最难点,一旦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出现问题,本案极有可能无法再调解。我思索再三,结合被告证据以及原告方意见,从法律专业角度为被告分析其主张10万元租金可行性。主要沟通如下几点:1.证据难以证明有约定租金的意思表示,证据仅约定设备的价值为10万元,若你方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约定了租金,我可进一步与原告方沟通。2.你方若坚持认为原告尚欠你方租金10万元,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租赁费用与本案并非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也非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仍可继续调解。被告的这次答复,让我看到了调解的希望,说明被告心里是希望调解的!在多次跟被告方沟通后,被告提出调解方案为尚欠18000元,分五期支付。原告不同意该方案,提出调解方案为:27500元加工款系经被告所认可的,也是实实在在的加工款,而实际上原告的很多亏损都没主张了。同时被告拖欠加工款近两年,担心被告以分期方式拖延不履行,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我总结了被告调解之初的调解意见,再次仔细审查原告的证据后,对原告证据进行法律分析,得出第二个调解思路“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起诉的金额通过审判不一定能完全支持,目前被告是有调解意向的,建议好好珍惜本次调解机会”。按照这个调解思路,与原告本人及原告代理律师沟通,原告方同意继续调解。经过前期的沟通,确定了双方有较强的调解意向后,渐渐地将调解方案一步步细化,经过几轮调解方案的谈判、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20000元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的调解方案,而后双方按照调解方案履行,本案调解结案。
调解心得
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需要使用律师执业过程中积累的证据意识、诉讼经验及角色思维,不断地换位思考,从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角度思考案件,从而确定调解思路,争取原被告及代理律师能够共同接受的调解平衡点。案件的调解经常是从某一方不理解调解员开始,有当事人或律师可能会说你调解员问什么证据的事?是对方的问题,这都要我付钱还有什么法律?你自己不会看材料吗?证据应该是你们法院自己去查,我不提供!等等……首先,在调解路上,原被告双方可能常常不理解调解员,会认为调解员是站在自己对立面的,因此我们在做调解之前应树立中立、公正的调解立场,以缓和的沟通逐渐取得原被告双方的信任。其次,以良好的心态开启调解,并在面对双方当事人僵持时继续交叉沟通,在理解原被告双方的立场上坚持调解,不随意放弃调解,在双方或一方有调解意愿的时,更应该多坚持坚持。最后,调解本身也是获得欣慰的方式,为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员的用心可能获得原被告的尊重及真诚的感谢。也正是在以上这些调解理念、调解心态下,让我目前调解案件成功率保持在百分之四十左右。我始终坚持的调解原则:尊重双方意愿、公平公正、不随意放弃!谢谢您支持调解工作!
谢广南律师,广和律师事务所调解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合规与风险管理业务委员会委员,东莞移动顾问律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百余件纠纷,调解成功率40%左右。业务领域:专注民商事、行政案件争议解决,重点研究互联网及通信类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