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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评述|债权人用好这4招!广和律师帮顺德一家电企业成功追回百万货款

发布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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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增长乏力,家电企业也不免受到牵连,最常见的莫过于大量的应收账款呆滞,短则一年,多则三五年,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广和律师刘红增团队,今年代理了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活用4招,帮顺德一小家电企业成功追回百万货款。


管辖“先招”: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起诉


H家电企业(化名)同时委托了三起案件,均为买卖合同纠纷追索货款。梳理后发现:1.这三起案件的合同相对方,均为国内知名地产集团下属房开公司,产品使用方均为酒店;2.合同履行地分散,分别在浙江宁波(欠付货款本金11.94万元)、陕西延安(欠付货款本金10.44万元)、海南陵水(欠付货款本金74.9万元)三地;3.除陕西延安案外,其余两起纠纷中双方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亦未约定合同管辖地。

若直接套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分别到浙江宁波、陕西延安和海南陵水三地基层法院去立案起诉,时间成本高且风险不可控。鉴于此,刘红增律师团队果断决定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将三起案件,统一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且顺利得到法院受理。



被告“妙招”:向上穿透股东、向下包含分公司


受宏观环境影响,一些知名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些房开公司或地产集团,早些年就开启多元化布局,除房地产核心业务外,还向物业管理、文旅旅游、酒店餐饮等领域拓展。这些领域虽然也受到疫情和房地产的影响,但在疫情后基本上复苏,有较稳定的营收,现金流比较充裕。


经过对系列案件相对方及关联公司的调查梳理,发现这三起案件的关联公司均为酒店,且三家酒店均正常营业,且在当地属中高端酒店。鉴于此,承办律师团队果断采取“向上穿透股东、向下包含分公司”的策略:1.在陕西延安案中,除将案涉合同签订方酒店作为被告,同时诉请该酒店的总公司W地产公司承担补偿清偿责任、诉请W地产公司的一人股东W置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在浙江宁波案和海南陵水案中,将发送采购订单给H家电企业的房开公司,以及使用电器的酒店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这一被告策略的确定,对本案最终追回货款起到决定性作用。


财保“狠招”:查封冻结账户,作为谈判筹码


为确保拿到胜诉判决后有钱可供执行,承办律师团队在提交立案申请时,同步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在陕西延安案中,将酒店、酒店的总公司W房开公司、W房开公司的一人股东H置业公司,均列为被申请人;在浙江宁波和海南陵水案中,房开公司和酒店分公司,均列为被申请人。最终,三案共计保全金额93.55万元,占诉讼标的额的88%、占拖欠货款本金的96%!


陕西延安案,相对方拖欠货款长达三年多,当事人屡次催要均无果。此次财产保全后没多久,案涉酒店主动联系承办律师,表示愿意偿还,最终双方在开庭前达成和解,被告方在一个月内分两次、每次支付50%货款本金,原告放弃对利息等的诉请。5月22日,原告追回全部货款本金后,承办律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和解封的申请,本案顺利结案。


执行“大招”:总公司没钱,直接执行分公司财产


权威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有可查询到的民事案件190万件,其中39万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为20%。在这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全国法院的执行到位率仅为36%。如何执行到位,才是买卖合同纠纷最大的症结。


浙江宁波案和海南陵水案,经过审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发送采购订单给H家电企业的房开公司,承担偿还货款责任,驳回了酒店分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请。两案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后判决生效。承办律师团队果断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并将酒店分公司的财产线索提供。


对于总公司无可供财产执行时,是否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财产,司法实务中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有些法院会先执行终本处理,然后建议申请执行人追加分公司为被申请执行人,再次执行。承办律师团队搜集大量类案,并与执行法官充分沟通,最终得到执行局的认可,在执行中发现总公司无财产时,果断直接执行酒店分公司的财产。因前述财产保全的保障,浙江宁波案和海南陵水案均得以快速执行,今年8月12日,最后一笔款项78.34万元到账,至此,刘红增律师团队帮顺德H家电企业共追回货款本息共计102万余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注:案涉纠纷发生和案件审理时,均适用旧《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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