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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评述|建工法律周评 | 其它工程费计取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06


一、桩基检测费用的承担主体


1、桩基检测:桩基完成后,根据政府对建设单位(业主)的强制性要求应进行“小应变”和“静载”等试验。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5)检验试验费是指……一般鉴定、检查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费用;再查《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投标时检测实验费可不予考虑。

2、因此,对桩基成品进行各类检测的费用并不包含在招标控制价等定额语境下的费用组成中,但并不妨碍我们对此作出特别约定,将桩基检测义务主体转移给承包人,并约定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之中。



二、采购保管费的归属与计取


1、  根据《费用项目组成》,我国设备的采保费包括在“总包服务费”中,指承包人为甲供材料、设备提供保管服务可予收取的费用,对此我们在之前的文章 《其他项目工程费的计取》中讨论“总包服务费”时已经涉及。

2、  地方采保费计费标准:

①    一般建材采购费0.2%,保管费0.3%。

②    钢材、水泥、管材、电缆、木材的采购费0.1%,保管费0.2%。

③    暖卫设备采购费0.1%,保管费0.1%。



三、水电费的计算及扣除


1、总包水电费:总包水电费的消耗可由水表电表予以读取,水费包含在材料消耗量定额中,电费也包含在定额子目项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中,通过《综合单价分析表》可以读取,其消耗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之中,与实际消耗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水电属于国家定价,因此如在基准日之后国家调整水电单价,应调整实际价格与基准价格之间的差额。

2、分包水电费:由于一般无法对分承包人单独设水表、电表进行计量,因此多数只能在分包合同以分包工程造价按一定费率计提水电费;实践中一般按经验设定扣除系数,如:土建0.7%(电费0.4%水费0.3%),安装7.6%(电费4.6%水费3%)。



四、各类签证参与取费的区别


1、技术签证涉及的价款可以参与各类取费;

2、经济签证不可再参与取费,否则就属于重复取费,因为其属于双方协商确定的此部分的“结算”价款金额,不属于“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