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期笔者区分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应付款时间对利息起算时点问题进行探讨,详见《上篇:合同未约定应付款时间时利息起算时点的认定——对<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的商榷》《中篇:合同约定了应付款时间,利息起算时点该如何认定》。本篇,我们将回到工程管理实践中,探讨如何解决结算难问题。
上期对“合同未约定应付款时间时利息起算时点的认定”进行了探讨,对于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时间的情形该如何认定同样存在诸多争议。本期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不同的裁判观点进行分析。
在公众印象中,小区物业服务情况普遍不理想,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问题多且频发。虽然理论上,物业与业主之间是契约关系,但事实上,不论契约的设定还是履行,开发商与物业都占据一定的主导地位。即便契约条款明摆在那儿,业主们仍很难有效制约物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期,滴滴因受到网络安全审查被下架。这让数据合规问题走入了大家的视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提到数据第一个想到的会是个人信息的安全;